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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內刊

玉誠環(huán)境管理標準(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)

作者: 玉誠環(huán)境標準化辦公室 來源: 玉誠環(huán)境標準化辦公室 時間:2018年02月23日 瀏覽次數: 字體:[]

文件

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

體系編號

G11-1

標準編號

 

編制人

沈玲

部門負責人審核

文蕾

人事部門審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黃智明

分管領導審核

鄒修陽

1 目的

為對潛在和緊急情況發(fā)生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,預防或減少有害環(huán)境影響。

 

2 適用范圍

適用于本公司區(qū)域內有可能發(fā)生的工傷、火災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響應。

 

3 術語

3.1 應急:對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、財產損失、環(huán)境破壞的事件的應變。

3.2 事故:造成死亡、疾病、傷害、環(huán)境污染、財產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。

3.3 四不放過: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,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,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,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。

 

4 職責

4.1 總經理審批公司應急預案,對公司安全作業(yè)和環(huán)境保護承擔領導責任。

4.2 管理者代表組織開展應急響應程序實施和評審。

4.3 行政部負責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,組織培訓應急計劃人員,負責制應急情況發(fā)生后的對外聯絡工作。

4.4 工程部負責工傷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。

4.5各相關部門負責配合做好所轄區(qū)域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的實施。

 

5 工作程序

 

5.1 公司應急準備和響應情況包括:工傷、火災。

5.2 按照事故發(fā)生的嚴重程度分類

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分為:輕微污染事故、一般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、重大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、特大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等四級。

a)輕微污染事故:已超出標準環(huán)境控制要求,對環(huán)境有輕度污染,持續(xù)時間短,對人體不夠成影響。

b) 一般污染事故:超出標準環(huán)境控制要求,對周邊環(huán)境和人畜有一定的污染,持續(xù)時間短,要采取相應措施才能有效控制的。

c)重大污染事故:超出標準環(huán)境控制要求,對周邊環(huán)境和人畜有重大污染,持續(xù)時間長,

要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控制,且造成人員輕微傷害和5000元以內的經濟損失。

d)特大污染事故:超出標準環(huán)境控制要求,對周邊環(huán)境和人畜有重大污染,持續(xù)時間長,要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控制,且造成重大人員傷害和5000元(含)以上的經濟損失。

5.3 可能造成以上應急情況的材料和場所包括:

5.3.1 易燃、易爆材料如:木柴、乙炔瓶、氧氣瓶等。

5.3.2 作業(yè)、儲存場所:作業(yè)車間、倉庫、檢驗室等。

5.3.3 辦公場所:行政部、會議室、集體宿舍。

5.4 應急準備

5.4.1 公司成立應急響應領導小組,總經理任組長、管理者代表任副組長、組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。

5.4.2 行政部負責組建公司應急救援小組,制定火災應急預案,組織開展公司應急準備和響應培訓,建立當地消防、環(huán)保、醫(yī)院、外部應急救援單位和本公司相關應急救援小組、人員通訊聯絡表,并和上述外部單位保持聯絡,識別所需的消防器材。

5.4.3針對可能發(fā)生事故的危險物、存放點、操作點、操作方法等在相應工藝文件、運行程序中明確相應的危險物提取、使用、擺放、運輸的規(guī)章制度和辦法;提出存放點的環(huán)境要求和人員素質要求及管理要求;規(guī)定相關操作的準備要求、步驟和防范方法。

5.4.4市場部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物資貯備,如:消防器材等,發(fā)放到相關崗位。

5.4.5每季由管理者代表牽頭,各部門代表參與,重點檢查危險物、存放點、操作點等處,及時

發(fā)現、預測和防范事故。

5.4.6公司應急預案制定過程中應考慮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其他要求,行政部每年組織一次預案演習,評價預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。應急預案內容包括:

a)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\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;

b)  應急、培訓需求;

c)  應急準備物質管理;

d)  報警及聯絡方式;

e)  應急措施;

f) 應急情況發(fā)生后,預防或減少對環(huán)境有害影響措施。

5.5 應急準備和響應

5.5.1發(fā)生輕微和一般性事故的應急響應由發(fā)生事故部門指揮,重大事故的應急響應由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領導小組統(tǒng)一指揮。

5.5.2 發(fā)生事故崗位人員應立即向本部門負責人、行政部報警,報警人員應簡要的說明事故崗位和地點及事故程度等情況。

5.5.3 事故發(fā)生部門應迅速起用應急預案物質,采取積極措施對事故進行處理,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,同時作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。

5.5.4 行政部接到報警后,應根據事故的程度(重大事故)迅速通知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領導小組及相關單位和人員到現場統(tǒng)一組織救援和處置工作。

5.5.5 需要外部援救時,行政部立即通知當地消防、醫(yī)院、環(huán)保等應急處理機構,聯系時必須講明事故地點、嚴重程度、公司事故處理聯系人、聯系電話等詳細情況,并派人到路口接應。

5.5.6 各相關部門聽從應急小組統(tǒng)一協調和指揮,參與協助現場搶險工作。

5.6 糾正與完善

5.6.1 在事故處理完畢一周以內,行政部和事故責任部門,應及時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,查清事故原因,提出糾正、預防措施,并按“四不放過”原則提交“事故報告”;“事故報告”內容包括事故發(fā)生過程、處理結果、糾正措施、實施整改的情況,事故報告由責任部門負責編制,相關責任人、調查人及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簽字確認認可。

5.6.2“事故報告”整理后,行政部通報各部門,組織進行教育和預防學習,防止重復事故和類似事故的發(fā)生。

5.6.3 在緊急情況事故處理完畢后,管理者代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程序和應急救援預案和相關作業(yè)文件進行一次評審,必要時予以修訂,修訂時按《文件控制程序》中5.6條文件更改執(zhí)行。

 

6 相關文件

HLD-QEP-01  《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》

 

相關記錄和表格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存地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存期

事故報告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行政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長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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